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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3 | 新华网上海频道 :“恐怖灵异”能否“分级管理”?

  记者 孙丽萍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接连发出通知,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然而,不少专家、学者、网友甚至一线的管理机构,在肯定文化主管部门的初衷之外,也纷纷呼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少数恐怖灵异“糟粕”被清理出文化市场,固然大快人心,但文化管理部门也不能“因噎废食”。“恐怖灵异”所引发的方方面面问题,难以用一个“禁”字了之。我国应该加快研究音像制品等文化市场的分级管理制度,将适合成年观众欣赏的内容与危害青少年的内容“分而治之”。

资料图片

    “恐怖灵异”禁令效果恐有限

    记者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此次对恐怖灵异音像制品下达“禁令”,受到了大多数家长的欢迎,但也引起社会各界争议。

    根据新浪网的最新调查,7成受调查者不赞成完全禁止发行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

    2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再发通知解释,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有本质区别。它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对此,上海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沈宪华处长认为,“通知”管得好,下达得也非常及时。“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国外恐怖类影片很走俏,国内一些单位便跟风出版,加上盗版渠道进来的恐怖惊悚灵异音像制品等大量在市面上出现。这些东西和图书不一样,有活灵活现的视觉形象,对青少年身心的危害的确很大”。

    沈宪华指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通知》也没有明确的细则,各地职能部门现在只能靠“主观感受”作为评判恐怖灵异音像制品的标准,因此执行难度仍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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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举例说,“如何界定恐怖?出现什么样的画面和内容属于灵异?往往对同一个画面,各人感觉不同,有人认为恐怖,有人却丝毫不觉得可怕”。禁令下达之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地狱启示录》、《恶灵空间2》等碟片在一些小型音像店依然可见,从这些影片的内容简介可以看出,片中充斥着恐怖、暴力、残酷等气氛。可以想见,要想彻底清除音像市场上的此类制品,文化职能部门必然要付出高昂的执法成本。

    而更多的恐怖灵异内容如洪水般泛滥于互联网上,很难将其彻底铲除。“跟网上到处可以下载的恐怖灵异图片、视频、电影相比,音像店里的碟片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记者在某知名视频网站上输入“恐怖灵异”,还能查询到414个视频,如《恶灵空间》、《邪恶力量》、《恐怖热线》、《校园灵异事件簿》等。另一知名视频网站上能找到可供播放、下载的恐怖灵异视频多达上千个。而以《死亡笔记》为代表的“恐怖”类音像出版物,在互联网上也依然能够轻而易举地被下载。

 

法制网——法制日报:"恐怖灵异"禁令:所有人要同等保护?

“禁止恐怖灵异类作品不能搞‘一刀切’。”

    “支持,小孩子看完鬼片后容易引发精神和心理上的疾病。”

    近些天来,这样两种不同的声音总在网上交替出现。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项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举措在得到家长们普遍拥护的同时,也再一次引发了公众要求为影视、音像作品设立分级制度的呼声。

    成年人和孩子需要同等“保护”吗

    新闻出版总署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为目的的音像制品。通知要求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音像制品,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恐怖、血腥、暴力,用这些词来形容的影片却奇怪地拥有不少小观众。原因何在呢?

    “虽然害怕,但感觉很新奇、刺激。”几名初中生在被记者问及观看鬼片的感受时,不约而同地这样说。

    “现在的城市已经‘水泥化’了,从学校教室到家,孩子们总被圈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因为考虑到安全问题,他们经常被禁止从事一些有风险性的活动,而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是需要有一些冒险体验的。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孩子们就会通过观看恐怖片来满足自己的这种冒险需求。”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告诉记者。

    虽然恐怖灵异片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孩子们寻求刺激、探索新奇的心理,但其带来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

    宗春山说,未成年人由于认知程度有限,他们往往分不清虚幻和现实的区别,过度血腥、暴力的场面有可能会使他们从小就变得崇尚暴力。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陈晨认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他们心智发育尚不成熟,意志较为薄弱,观看后脑海中经常会不断重复片中的恐怖片段,容易因惊吓过度而导致失眠、做噩梦、怕黑、不敢独处等。过度观看此类作品易于形成早期焦虑乃至人格缺陷,恐怖片的过度刺激也有可能是抑郁症、恐怖症等各类神经症的诱发因素,有的甚至导致严重的行为障碍。另外,未成年人还容易被影片描写的情节所迷惑、误导,出现情绪障碍。”

    在青少年保护专家看来,对于容易引发孩子负面情绪的音像制品采取措施来加以防范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对于更广泛的音像制品受众即成年人来说,他们对禁令的反应又如何呢?

    “用保护孩子的方法保护所有人,怎么想也不靠谱,也不问问成年人,想被当成孩子来管理保护吗?”“真正要制止的是制作粗糙、趣味低劣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以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影响,而不能生硬地乱开‘杀戒’。”这些来自媒体和网上的声音代表了目前不少人的看法。于是,要求对影视音像作品实行分级管理的呼声在社会上再次掀起了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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